
2025年7月,50岁的抚州患者何某兰因感染性心内膜炎、尿毒症等重症,进入某医院救治,却在术后陷入“生命垂危—转院康复”的波折,其家属元某平的维权诉求,至今未获院方正面回应。
何某兰患尿毒症6年,需长期血透,7月31日因感染性心内膜炎、高血压等症到某院急诊,8月1日转入心胸外科ICU。据家属元某平回忆,主治医生龚某曾告知“保守治疗、情况稳定”,家属便在ICU外等候。
8月7日,科室医生突然告知“病危”;8月8日,龚某提出需急诊手术,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后,手术顺利完成,何某兰于8月11日转入普通病房,由医生黄某负责后续治疗。
但家属认为,此时诊疗出现关键失误:“上午刚输完抗感染药物,下午就做血液透析,抗生素还没起效就被滤走了,透析后也没追加用药。”此后何某兰白细胞持续偏高,病情逐渐失控。
8月19日,黄某告知家属:“患者得了白血病、淋巴癌,无法救治,随时有生命危险,建议立刻转院。”元某平无奈之下,紧急将妻子转往上海华山医院,经12天诊疗后,何某兰康复出院——上海某医院的诊断并未提及“白血病、淋巴癌”。
9月12日,元某平向某院及相关监管部门提交诉求函,要求:成立调查组出具报告、承担全部医疗费用、书面道歉、依规处理涉事医生并公示结果。
展开剩余47%9月24日,某院医调办回复称:诊疗方案符合规范,抗生素方案经多学科会诊,且监测了血药浓度;上海华山医院的抗感染方案与该院一致;患者病情危重是个体差异所致,不存在医疗过失。
院方同时表示,家属若有异议,可向当地卫某委申请医疗事故鉴定,或向某院起诉。
元某平的核心质疑集中在两点:一是用药与透析的衔接是否违规:尿毒症患者的抗感染治疗需考虑血透对药物的清除作用,而家属认为院方未合理调整用药时机与剂量,导致感染控制失效;二是“白血病、淋巴癌”的诊断依据何在:何某兰转院后并未确诊癌症,家属认为院方在未明确检查的情况下告知“绝症”,不仅延误治疗,也对家属造成精神冲击。此外,家属提出的“承担转院及康复费用”“书面道歉”等诉求,均未被院方回应。
目前,何某兰已康复,但某院与家属的争议仍未解决。元某平表示,将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明确责任,若鉴定结果证实院方存在过失,将进一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。
“我妻子本来是治病,差点因为诊疗失误和误诊丢了命,医院不能一句‘无过失’就推脱责任。”元某平希望,监管部门能介入调查,还原诊疗过程的合理性,让患者得到应有的公正对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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